格瑞特蓄電池容量放電測試
格瑞特蓄電池容量放電測試
一般情況下在對格瑞特蓄電池進行定期容量測試時,可選擇以下幾種容量測試方法。
2 離線式測量法
a) 將蓄電池組充滿電后脫離系統(tǒng)靜置1小時,在環(huán)境溫度為25±5℃的條件下采用外接(智能)假負載的方式,采用10小時放電率進行放電測試。
b) 放電開始前應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、環(huán)境溫度、時間。
c)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、放電電流、室內溫度,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,放電電流波動不得超過規(guī)定值的1%。
d)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及室溫,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。在放電期末要隨時測量,以便準確確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。
e)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。蓄電池按10小時率放電時,如果溫度不是25℃時,則應將實際測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換算成25℃時的容量Ce:
Ce=Cr/﹛1+K(t-25℃)﹜------------------------(A)
式中:t—放電時的環(huán)境溫度
K—溫度系數(shù)(10H率放電時 K=0.006/℃;3H率放電時 K=0.008/℃;
1H率放電時 K=0.01/℃)
f) 放電結束后,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,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.1~1.3倍。
2 在線式測量法
a) 在直流供電系統(tǒng)中,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保護電壓(如46V),由蓄電池對實際負荷供電,在放電中找出蓄電池組中電壓低、容量差的一只蓄電池作為容量試驗對象。
b) 打開整流器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,等蓄電池組充滿電后穩(wěn)定1小時以上。
c) 對a)中放電時找出差的那只蓄電池進行10小時率放電試驗。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該蓄電池的端電壓、溫度、放電時間和室溫。以后每隔1小時測量記錄一次,放電快到終止電壓時,應隨時測量記錄,以便準確記錄放電時間。
d)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。如果室溫不是25℃時,則應按照(A)式換算成25℃時的容量。
e) 放電試驗結束后,用充電機對該只蓄電池進行補充電,恢復其容量。
f) 根據(jù)測量記錄數(shù)據(jù)繪制放電曲線。
2 核對性放電試驗法
為了能隨時掌握蓄電池組的大致容量,進行核對性放電試驗是必要的,其方法是:
a) 在直流供電系統(tǒng)中,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某保護電壓(如46V),由蓄電池對實際通信負荷供電。蓄電池組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每只電池的端電壓、溫度、室溫和放電時間。放出額定容量的30-40%為止。
b) 放電結束后,要對蓄電池進行充電,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.1~1.3倍。
c) 根據(jù)測量記錄的數(shù)據(jù)繪制放電曲線,留作以后再次測量時比較。
說明:
(1)對于UPS系統(tǒng)的蓄電池組,不建議采用離線式測量法進行容量測試。
(2)進行在線式測量法和核對行容量試驗時,對于本身具備蓄電池放電測試功能的UPS設備,需要開啟蓄電池放電檢測功能對蓄電池進行放電試驗。對于沒有該功能的UPS,需要關斷其交流輸入,進行放電試驗。
& 注意事項:
1).上述蓄電池容量試驗方法,是日常維護工作中的常用方法,但無論哪種方法,在容量測試期間保證系統(tǒng)運行是非常重要的,因此在做容量試驗時應提前了解市電有無計劃性停電,備用發(fā)電機組應處于良好狀態(tài)。
2).在進行蓄電池容量放電試驗前,應用萬用表、內阻儀、電導儀對蓄電池的性能進行一次預防性檢測。
3).為保證容量測試的準確性,應采用專業(yè)蓄電池容量在線測試儀器和假負載進行測試。
4.2.3落后蓄電池的判定
落后蓄電池在放電時端電壓偏低,因此落后蓄電池應在放電狀態(tài)下測量。如果端電壓連續(xù)三次放電循環(huán)中測試均為低,就可判定為該組中落后的蓄電池。出現(xiàn)落后蓄電池時就應對蓄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。
4.3 充電
4.3.1 浮動充電(浮充)
u 充電參數(shù)
2 充電電壓:2.23~2.30V/單體(25℃) (建議設置為2.25V/單體)
2 大充電電流:0.30C10
2 溫度補償系數(shù):-3mV/℃.單體(以25℃為基點)
2 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±0.02V/單體
& 注意:
1). 同一電池組各單體格瑞特電池的電壓值在使用初期會出現(xiàn)一定偏差,半年之后將趨于一致。
2).浮充電壓過高或過低對電池的影響如下:
長時間過高(過充電):縮短壽命。
長時間過低(充電不足):滿足不了負載或使電池電壓不一致,從而使格瑞特電池整組容量下降,壽命縮短。
4.3.2 均衡充電(均充)
u 充電參數(shù)
2 充電電壓:2.30~2.40V/單體(25℃) (建議設置為2.35V/單體)
2 大充電電流:0.30C10
2 溫度補償系數(shù):-3mV/℃.單體(以25℃為基點)
2 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±0.02V/單體
u 退出均充條件
蓄電池退出均充的電流參考值一般設定為0.01C10,并聯(lián)時乘以蓄電池組數(shù)。
& 注意:
正常浮充運行可以不進行此項操作。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可考慮采用均衡充電:
·放電容量超過額定容量的20%以上
·擱置不用時間超過3個月
·有單體電池浮充電壓低于2.18V/單體
·連續(xù)浮充3~6個月或電池組內出現(xiàn)電壓落后的電池
·全浮充運行一年以上
·蓄電池安裝調試結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要進行補充電。
·蓄電池容量檢測后進行均充電。
·蓄電池轉為均充的電流參考值一般設定為0.05C10,并聯(lián)時乘以蓄電池組數(shù)。
4.3.3循環(huán)使用充電
u 充電參數(shù)
2 充電電壓:2.40~2.50V/單體(25℃) (建議設置為2.45V/單體)
2 大充電電流:0.30C10
2 溫度補償系數(shù):-5mV/℃.單體(以25℃為基點)
2 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±0.02V/單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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